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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Adobe Muse 製作」網頁標誌使用準則

接受授權並下載或運用「使用 Adobe Muse 製作」網頁標誌,即代表您同意遵守以下各項準則:

  1. 您僅得於「使用 Adobe Muse 製作」的網站上顯示「使用 Adobe Muse 製作」網頁標誌,且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您僅得運用「使用 Adobe Muse 製作」網頁標誌主動連結至 Adobe.com 的 Adobe Muse 產品頁面,且不得用於任何其他連結用途。
  2. 網頁標誌必須以獨立形式出現,同時網頁標誌之每一側與網頁所含其他圖形或文字元素之間應留有最小間距 (即網頁標誌的高度)。
  3.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網頁標誌,包括其大小、形狀、比例、色彩,或者是新增或刪除元素、製成動畫或變形或是以其他方式扭曲或修改其透視或外觀。
  4. 在顯示「使用 Adobe Muse 製作」網頁標誌的任何頁面、面板或單一檢視畫面中,您的自有品牌形象識別必須比「使用 Adobe Muse 製作」網頁標誌更為醒目。
  5. 您不得將標誌用於猥褻或情色內容,使用時亦不得對 Adobe 及其任何產品或任何其他人員或實體構成詆毀、輕蔑或中傷之事情。您不得由猥褻或情色網站或是會對 Adobe 及其任何產品構成詆毀、輕蔑或中傷之事情的網站連結至 Adobe.com。
  6. 您就標誌之使用不得直接或間接暗示 Adobe 對您的產品或服務提供贊助、背書或存在任何聯盟關係。
  7. 您就標誌之使用不得侵害任何 Adobe 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不得違反各州或聯邦法律,同時必須遵守有關智慧財產權之國際法令規定。
  8. 您同意未來提出商標申請時,商標設計將不會與 Adobe 商標雷同、包含 Adobe 商標或易與 Adobe 商標造成混淆。
  9. 您可以連結至 Adobe 的內容,但不得複製其內容。
  10. 您不得呈現任何關於 Adobe 產品或服務的不實或誤導性資訊。
  11. 在提及 Adobe 及其產品與網站時,您的陳述必須符合一般商標指南的規範。
  12. 此處提供的準則僅規範您使用網頁標誌的行為。您不得使用 Adobe 公司標誌或任何其他 Adobe 標誌或圖形連結至 Adobe.com。
  13. 此處列示之準則並未授與任何其他 Adobe 標誌或商標的使用權限。Adobe 有權隨時自行決定是否終止或修改您顯示標誌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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